省考委出台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规定
为鼓励和规范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根据甘肃省自考委下发的《关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做了新规定。
新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凡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育原学专业计划中与现行自学考试计划课程名称相同者按《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办理免考手续。
二是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育,所学专业与原专业名称不同者,可免考公共政治课、英语(二)等课程,不再考察原学专业公共课的名称及数量。考生持本科毕业证书正本到有关市、州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三是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者,只颂发新的专业毕业证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